6767
9. 留言系統
留言系統能錄取並儲存99個口訊。根據口訊長度設定,每個口訊最長可達3分鐘。留言
系統的總容量大概為30分鐘,包括來電問候語,來電口訊和備忘口訊。 實際容量視乎
個別口訊而定。你能重聽所有未刪除的口訊。
9.1 開啟或關閉留言系統
若留言系統已開啟,系統只會以固網線路接通來電。若你配对的手提电话有留言信箱服
務,來電者可於該留言信箱留下口訊。
若關閉留言系統後, 改變任何留言系統設定,留言系統將自動啟動, 手機屏幕將顯示
Calls will be answered。
當開啟留言系統,主機上的 ANS ON 指示燈將亮起,手機屏幕將顯示 ANS ON.
開啟或關閉留言系統:
按下主機上的 開啟或關閉留言系統。當開啟留言系統,主機將讀出“Calls will be
answered. “主機屏幕將顯示 Calls will be answered。 當關閉留言系統,主機將讀出
“Calls will not be answered”,主機屏幕將顯示 Calls will not be answered。
或
於待機模式下按 MENU 進入目錄。
於手機按下 或 ,或於主機按下 或 以選擇Answering sys。然
後按 SELECT。
於手機按下 或 ,或於主機按下 或 以選擇Answer on/off。然
後按 SELECT。
於手機按下 或 ,或於主機按下 或 以選擇on或off。然後按
SET確認。你將聽到一聲確認音。
注意
若沒有剩餘錄音時間,留言系統將讀出“Calls will not be answered.”,並不能
啟用。
若剩餘錄音時間少於3分鐘,留言系統將讀出“Less than three minutes to
record.”屏幕將顯示 TAM low。
1.
2.
3.
4.
1.
2.
Comments to this Manuals